|
||||
“明天早上8點去田徑場選舉,四個候選人,有兩個姓張的是必選的,剩下的兩個任選一個,具體說明已發至羣共享。帶上選民登記表,還要自帶筆和書。未滿十八週歲的同學,不能參加,要留在宿舍直到選舉結束才能出來。”這是今天傍晚網名爲“涵子童鞋”的網友以“大學生選票是這麼選的”爲題在新浪微博上發出的信息。這條微博很快被轉發開來。
“涵子童鞋”隨後發上了一份題爲“區人大選舉相關事宜”的通知,其中寫道:“三明學院是三元區人大換屆選舉荊西街道第三選區,共有4名正式代表候選人。根據差額選舉的原則,要求從4名候選人中選出3名正式代表。其中,張麗華、張敬豐必須要選上。
中國青年報記者今晚通過微博聯繫上了“涵子童鞋”。這位福建三明學院的大二女生告訴記者,她發上網的這份有關選舉事宜的通知是今天下午輔導員陳朝昌發到班級QQ羣的共享文件。在這份文件中,還明確列舉了選舉或不選某位候選人的理由:《選舉法》中規定女性代表不少於一人。張麗華是唯一的女性代表候選人;張敬豐是區人大常委,是區放在我們學校寄選的,必須要上。農工黨的陳少強、無黨派人士林靜二者選一,由學生自己選擇。
記者打電話給三明學院藝術學院輔導員陳朝昌,他承認網傳的這份文件出自他手。問及爲何要規定學生選誰或不選誰,陳朝昌說他是聽學院領導口頭傳達的。
記者問陳朝昌:他所說的《選舉法》中的規定是從哪裏看到的,他回答是“聽其他人這麼說的”,自己並沒有看過《選舉法》。記者告訴他,《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預選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他這才意識到自己的做法是錯誤的。
針對“涵子童鞋”所發的微博,網友們紛紛發表評論。碧桐書院國際雙語幼兒園園長周曉音在微博上說,“我們當年兩個候選人,老師直接告訴選其中一個。結果不聽話的我們,全部投給了另一個。”網友“自由以太”表示,“必須要選上?那投票不投票還有啥意義啊?!”網友“小人物0529”指出,“操縱選舉是違法的,誰在知法犯法?”三明學院黨政辦副主任陳榮輝則在實名微博上回應說:“這是你們院系的哪位高人的大作啊?常識性錯誤犯得如此低級,簡直無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