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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記者從西寧市第七中學瞭解到,該校當日就廣大市民和網友對初二年級李某某同學墜樓事件的關心和關注作出迴應,並向本報提供了《關於李某某同學墜樓事件的說明》,具體內容如下。
女生墜樓事件經過
11月28日13時30分至14時30分,該校政教處張副主任在校門口值班。14時20分左右,學校一名高三女生告訴張副主任:一名初中女生(即李某某)在校外某小賣部與商家發生爭執,請求張副主任出面解決。張副主任與店主交涉後將該女生領到學校門衛室等候。
14時30分左右,張副主任帶着李某某和其他4名同學前往政教處瞭解情況。回教學樓途中,李某某未進入教學樓,悄然離去。
當時,張副主任不能確定李某某的具體班級和姓名,他先後到教學樓各班尋找該女生,在尋找到初二(8)班時,發現該班一名學生未來上課,根據特徵比對後,確認缺課學生就是李某某。政教處的教師及班主任當即安排並帶領學生四處尋找,同時將情況告知了其家長。尋找過程中,學校保衛人員查看了校園視頻監控資料,並根據影像繼續尋找。
16時30分左右,有學生在上廁所途中發現李某某從3號家屬樓七樓樓頂墜落。目擊學生立即將情況報告學校,並撥打120請求施救。根據現場情況,學校立即啓動應急預案,並向公安機關、市教育局報告。後經青海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醫生確認該女生死亡。
學校事後所做工作
事發後,學校領導和工作人員立即趕到現場,撥打120、報案、聯繫家長,並在事發第一時間將情況逐級向上級領導進行彙報。市教育局根據市領導指示,立即派2名副局長趕往學校指導展開工作。
學校成立了善後處理小組,分別設立學校維穩小組、家長安撫小組、處理協調小組,做好整個過程的組織協調和保障工作。期間,及時到學生家中進行了慰問,並安排專人與學生家長保持密切聯繫,配合家長做好有關工作。
爲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學校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安排班主任對全體學生進行思想引導,穩定師生情緒。
學校停止了一切娛樂活動,組織師生並通過網絡,以在出事地點送千紙鶴、獻小白花等方式向李某某同學表達哀思。
學校主動配合家屬開展善後處理工作。
公安部門案情調查情況
事發後,西寧市公安局、西寧市城西公安分局有關領導及辦案人員及時趕到現場展開調查。11月30日上午,城西公安分局向學校出具了《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分局法醫學屍表檢驗意見書》。結論是:死者衣着完整、體表無嚴重損傷,結合現場堪驗,可以排除他殺、性暴力致死因素。
對網上處分傳言的迴應
依據《西寧七中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規定,處分學生要經過調查、覈實,徵求班主任意見,並經過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再告知家長後宣佈處分決定等程序。在不知學生姓名和事實不清的情況下,不可能給學生任何處分。政教處張副主任在與李某某接觸過程中,還未談及該生與商家的爭執事由,更沒有任何不正常的批評教育(整個過程中均有其他學生在場)。
西寧七中負責人說:一個鮮活生命的離世,給我們帶來很多反思。不推卸,不躲避,依法合規,妥善處置是我們處理這起事件的基本態度。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進一步開展好“珍愛生命,熱愛生活”等系列教育,進一步把育人爲本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建設,共同營造有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環境和氛圍,辦好學校,育好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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