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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石家莊12月2日電(記者朱峯)河北省印發《河北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二五”規劃》,從2011年至2015年,全省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39.4萬套。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鎮住房保障覆蓋率將達到20%。
《規劃》提出,到“十二五”末,河北省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計達到238萬套,全省城鎮居民住房保障覆蓋面達到2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達到161.83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76.17萬套。逐步建立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爲主、多層次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河北省還明確將逐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範圍。自2011年起,住房保障對象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逐步擴大到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及外來務工人員等其他住房困難羣體。住房保障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具有當地戶籍或者在當地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達到規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地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爲具有當地戶籍;家庭財產總額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過當地規定的財產限額及收入線標準;在當地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無自有住房,或者雖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積低於當地規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家庭成員提出申請時未在當地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設區的市、縣(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於保障方式與保障標準,河北省在此次《規劃》中也作出了詳細規定。保障方式爲:通過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提供租賃型的保障性住房;通過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提供產權式的保障性住房;通過各類棚戶區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保障標準爲:廉租住房保障標準爲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每戶最低30平方米,最高50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成套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限價商品住房每套建築面積不高於90平方米。每個被保障家庭只能享受一種住房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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