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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漢送來的這面錦旗,也有你們這些‘編外法官’的一半功勞啊。”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韓庭長由衷地對人民陪審員吳忠說道。
四年前,高老漢與王某發生宅基地糾紛,此案歷經一審、二審和再審程序,高老漢仍不服判,不斷上訪。有豐富農村工作經驗的人民陪審員吳忠主動與上訪人所在村委會負責人、有關村民廣泛溝通思想,並協調鄉政府有關部門,最終協助法官徹底解決了這起信訪案件。高老漢心懷滿意和感激,送去了寫着“全心爲民解憂”的錦旗。
目前,濱州全市法院共有人民陪審員236人,近三年來共參審案件3100餘件,今年以來全市陪審員共參與調解結案612件,在這些案件中當事人自動履行率爲100%,充分發揮了“調解員、消防員、監督員、宣傳員”等“四員”的獨特作用。
人民陪審員熟悉當地鄉風民俗,瞭解社情民意,在矛盾糾紛的緩和中當起了“調解員”。他們往往能廣泛收集和深入瞭解案件背後當事人真實的訴訟目的和動機,有力地配合法官做當事人思想工作,提高了案件調解成功率。在處理某些特殊的涉訴信訪案件中,他們是“消防員”,促進息訪罷訪。他們基層工作經驗足,社會閱歷廣,在處理涉訴信訪案件時,成效令人刮目相看。今年以來,他們參與平息信訪案件17件,佔全部化解重信重訪案件數的一半以上。人民陪審員還發揮了促進司法公開公正“監督員”的作用。他們在參審案件中的獨立意見,往往對法官正確裁判起到了“查缺補漏”的作用。人民陪審員通過親身參與案件審理,獲得了更多更深的法律知識,把法官處理案件的初衷和理由有力地宣傳出去。由於其地位特殊,他們的說法更容易被當事人接受,承擔了“宣傳員”的角色,在羣衆與法院之間架起了溝通理解的橋樑,有助於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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