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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審覈、14部門聯查、強制騰退、造假終身禁入……隨着今年1000萬套保障房任務即將收官,北京、上海、河南、河北等地近期密集出臺保障房管理新政,瞄準保障房資格造假、騙購騙租分配亂象重拳出擊。
密集審覈、多重公示能否堵住漏洞
最近一個月,北京、河北、河南等地相繼出臺了新的保障房管理辦法,將保障資格審覈標準、操作辦法、監督方式和退出機制做了嚴密設計。
審覈階段突出爲四大改變:一是要求申請戶所在社區幹部必須入戶審覈;二是社區、街道、縣區和市州房管部門四級聯動審覈;三是金融、車管、房管、稅務、戶籍管理等多達十多個與個人財產、家庭狀況密切相關部門,實行信息共享嚴密審覈;四是增加公示程序。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廖英敏說,這次地方保障房新政,強調部門合力的重要性,加強銀行、房管、車管、稅務等十多個與家庭經濟狀況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力求全面審覈保障對象的申請資格。“如果總堵不住保障房資格造假者,我們該如何面對千萬戶翹首期盼的住房困難羣衆?”
“退出機制”能否消除轉租售行爲?
如果說資格審覈是維護住房保障制度公平性的第一關口,那麼合理的退出機制就是關鍵,是這個制度自我糾錯機制的重要方面。
一直以來,我國保障房退出機制是保障房管理的一大“短板”,豪車進出、出租轉售、久空閒置……這些現象在各地保障房住宅小區屢見不鮮,且極少有因家境變化而退出保障房的實際例子。
河北省社科院副研究員樑躍民分析說,造成這種狀況,既有申請資格審覈不嚴的原因,也有政策未考慮家境變化的因素。退出機制已經成爲各地房管部門探索住房保障制度的一個新方向。12月1日開始實施的北京市公租房新規中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爲3年,最長不超過5年。這一內容爲租賃對象在適當條件下退出提供了政策支持。
“現在住進保障房的人越來越多,人民物質生活水平提高的步伐也在加快,會有一些人因爲收入提高而不能再享受保障房的福利,但地方在退出機制的推行上不能簡單‘一刀切’,可以採取提高租金的辦法,或給對方緩衝時間,有序操作。”廖英敏說。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