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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江躍中通訊員嶽明靜)爲尋找外出打工後一去不返的妻子,劉東用自制的炸藥包和電擊棒,要挾妻子的妹夫說出妻子的下落,不料引爆了炸藥包,炸傷了自己的左腹部和左前臂。近日,青浦區法院以爆炸罪,判處劉東有期徒刑3年。
劉東和妻子趙敏自1990年結婚一直到2007年,生活還算美滿幸福。可就在2007年,趙敏外出打工後一去不返,音信全無。今年5月,劉東聽說趙敏已經與他人生活在一起,一怒之下就購買了電擊棒和煙花爆竹,用煙花爆竹中的火藥及其以前保存的雷管等自制成炸藥包,踏上了“尋妻復仇之路”。
今年6月16日,他來到青浦區某鎮尋找趙敏的妹妹趙麗,打算從她那裏得到有關趙敏的一些消息。在趙麗的暫住地,他看到了趙麗的丈夫李輝,就用自制的炸藥包和電擊棒要挾李輝說出趙敏的下落。趙麗回來後,劉東威脅兩人必須說出趙敏的下落,否則一旦引爆炸藥後果不堪設想。就在劉東逼迫兩人說出趙敏下落的過程中,他手中的電擊棒不小心引爆了自制的炸藥包,炸傷了自己的左腹部和左前臂。劉東於當天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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