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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紀委7日通報說,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近日對洪慧敏、何筱勇、胡健勇等人造謠中傷、誣告陷害案發出通報,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從中汲取深刻教訓,自覺抵制和堅決反對誣告陷害等歪風邪氣,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幹事創業環境。
最近,上饒市紀委、市委組織部查處了市城市管理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城管監察支隊支隊長洪慧敏誣告陷害、貪污受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新餘市紀委、市委組織部查處了市林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何筱勇誣告陷害、貪污公款嚴重違紀案件。今年7月,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嚴肅查處了於都縣委書記胡健勇指使他人造謠中傷、干擾換屆的嚴重違紀案件。
江西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的通報稱,經查,洪慧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賄賂;貪污公款;違法私藏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在今年換屆期間,洪慧敏對職務調整不滿,爲泄私憤,捏造事實誣告陷害多名換屆考察人選,企圖破壞換屆工作。何筱勇在任新餘市委辦公室主任期間,貪污公款;爲獲取私利以及對職務調整不滿,夥同他人兩次編造自己生活作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經濟問題等方面內容的短信,匿名發送給有關領導,並誣告爲他人所發。甚至採取呼叫轉移的手段將信息發佈者的號碼轉移爲他人手機號碼,陷害他人。經上饒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給予洪慧敏開除黨籍、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經新餘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給予何筱勇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贛州市紀委對胡健勇違紀行爲正在立案調查中。
江西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的通報指出,洪慧敏、何筱勇、胡健勇造謠中傷、誣告陷害行爲,嚴重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極壞。對這幾起違紀違法案件的嚴肅查處,充分表明了各級黨委、政府和紀委、組織部門堅決懲治造謠中傷、誣告陷害行爲的堅強決心,對破壞改革發展穩定、擾亂人心、搞誣告陷害的,無論手段多高明、方法多隱蔽,都要依紀依法嚴懲。
通報強調,廣大黨員領導幹部要引以爲戒,自覺加強道德修養,帶頭維護和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各級黨組織要以典型案例爲反面教材,認真開展警示教育,對無事生非、歪曲事實、造謠誣衊、惡意誹謗他人的行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決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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