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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侃融,因在一起拆遷戶自焚事件中未能採取措施避免事態擴大,於今年9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引咎辭職。近期有網友指出,其仍以原職參加各種活動,質疑其爲何能“引咎卻不辭職”。曾侃融12月6日迴應稱,至今仍未辭職是因爲“還在走程序”。
今年9月,曾有媒體報道曾侃融因一起強拆期間發生的自焚死亡事件引咎辭職。據報道,涉及此次強拆的是株洲市雲龍示範區職教大學城項目的土地徵收,“案發時該項目尚有汪家正等10戶村民拒絕搬遷……4月22日凌晨5時許,荷塘區人民法院組織對汪家實施強拆……汪家父子爬上屋頂,並將汽油倒在身上阻止強拆。在強拆現場的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侃融召集有關人員研究,但未作出撤退強拆隊伍的決定。8時40分,汪家正引燃身上汽油,從樓頂滾落。4月30日,汪家正經搶救無效死亡”。
9月,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住建部及國務院糾風辦,通報了今年上半年6起強制拆遷致人傷亡案件的調查處理情況,株洲這次強拆事件名列其中。隨後有媒體報道稱,曾侃融被“黨內嚴重警告”,“引咎辭職”。
近期,陸續有網友指出,曾侃融仍以原職參加各種活動,質疑其爲何能“引咎卻不辭職”。12月6日,株洲市人大常委會祕書科工作人員證實,曾侃融仍在照常工作。針對網民的質疑和猜測,曾侃融6日晚接受電話採訪時,並未否認“引咎辭職”一事,同時解釋說,之所以一直尚在工作,是因爲“還在走程序”,除此之外並無過多回應。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引咎辭職程序上應由本人以書面形式向相應黨委(黨組)提出申請,後者應當自接到申請3個月內予以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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