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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2月7日專電(記者塗銘李京華)北京鐵路局下屬北京動車客車段檢車員王某在工作崗位上猝死,其妻子認爲北京鐵路局提供的不合格勞動條件與丈夫之死有着直接的因果關係,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北京鐵路局支付其死亡賠償金60萬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記者7日獲悉,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張女士訴稱,她丈夫王某生前是北京鐵路局的一名動車客車段檢車員,在職期間常年加班工作,週六日及節假日基本不休息,單位既未安排其倒休,也沒有安排其休年假。兩年前單位組織職工體檢時,發現王某患有嚴重的高血壓。后王某多次因身體不適向單位提出休假治病,但均未得到允許。
2011年10月13日晚上,王某到單位車間接班。14日6時許,王某完成工作後前往站外餐館吃早飯,一個小時後被餐館服務員發現突發疾病倒在地上,後經醫院搶救不治身亡。張女士認爲,其丈夫王某過勞死的直接原因系單位提供的惡劣勞動條件,是高強度的勞動最終導致丈夫猝死在工作崗位上,故訴至法院提出上述訴求。
被告北京鐵路局辯稱,單位並未侵犯王某的合法權利。王某的死亡經工傷認定部門確認後,該單位已經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向王某的家屬支付了相應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補助金等工傷保險待遇,向王某與張女士所生的幼女每月支付1000餘元的供養親屬撫卹金直至其成年,並依其內部規定將王某與前妻所生的已成年子女錄用爲職工。在此之外,單位已經沒有法律上的賠償責任,故對張女士的訴訟請求不予認可。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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