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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2月9日電(記者李韻)今天,國家文物局和國家海洋局聯合舉辦“我國管轄海域內文化遺產聯合執法工作會議”。
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介紹,自上世紀70年代,外國商船開始在我國南海海域非法打撈沉船文物,40年來,尤其是近年來盜撈水下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猖獗,“海撈貨”成了非法文物市場的新寵兒。
海南省文物局局長王亦平在接受採訪時說,他們在今年4、5月間巡查了西沙的48處水下文化遺存,發現盜掘面積佔遺存面積50%以上的有26處,有些沉船遺址中心區域已被盜掘一空。
據瞭解,這些違法犯罪活動主要有3種形式,一是有組織的團伙性盜撈犯罪;二是漁民羣體性違法活動;三是外國船隻非法打撈。犯罪分子僱傭潛水員或者採取抽沙甚至爆破等強力手段,作案動機和侵害目標明確,不僅破壞文物遺址,也嚴重危害了海牀生態環境。
資料顯示,海南省文物局在今年的水下文物執法巡查中,發現正在盤石嶼1號沉船遺址實施盜掘行爲的小艇6艘,當場查扣盜掘的瓷器9袋共1400餘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