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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志霞)爲提高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透明度,發揮社會和輿論監督作用,制止亂收費,維護市民的合法權益,市物價部門向社會公佈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和政策措施。本市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的範圍僅是針對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不涉及居民住宅區的機動車停放收費。
物價部門表示,本市機動車停車收費採取計時停車爲主,計次停車爲輔的收費方式,實行不同區域有差別的收費政策。按照目前中心城區(市內六區)停車需求和交通狀況,市公安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劃分爲一、二、三類區域和道路停車泊位四至範圍。對應一、二、三類區域,道路停車泊位按照每半小時4元、3元、1元收取,地面公共停車場按照每半小時3元、2元、1元收取;地下停車場(樓)按照每半小時最高不超過3元收取。計時與計次收費的時段劃分具體爲:一類區域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日間7點至21點爲計時收費時段,夜間21點至次日7點爲計次收費時段;二、三類區域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日間7點至18點爲計時收費時段,夜間18點至次日7點爲計次收費時段。
據悉,本市道路泊位和地面公共停車場的包月停車收費分爲夜間包月和晝夜包月兩種形式。由於一類區域停車資源短缺,一類區域不設包月停車收費,只有夜間計次停車收費,收費標準爲小型車每次4元。道路停車泊位只設夜間包月停車收費,不設晝夜包月停車收費。夜間包月停車收費標準爲:二類區域小型車每月每輛150元,三類區域小型車每月每輛120元。地面公共停車場可以設立晝夜包月停車,其收費標準爲:二類區域小型車每月每輛300元,三類區域每月每輛240元。
據介紹,停車收費經營企業應在交管部門設立的“P”牌劃定的道路停車泊位類別、範圍內,按照明碼標價牌公示的收費標準,開展停車服務收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和制定收費標準,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調整收費標準。市民如發現停車收費標準與規定不符,可以拒付停車費,並持有關證據向所屬區價格主管部門舉報和投訴。
市物價監督檢查分局舉報電話23280891、23258610
和平區價格舉報電話27825463
河西區價格舉報電話23254256
河東區價格舉報電話24160414
河北區價格舉報電話26292069
南開區價格舉報電話27477965
紅橋區價格舉報電話865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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