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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呼和浩特12月14日電(記者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爲全面推進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改革,內蒙古日前決定:將嘎查村衛生室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和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門診統籌實施範圍,進一步提高嘎查村衛生室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水平。
內蒙古將嘎查村衛生室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實行基本藥物集中採購、配備使用和零差率銷售。內蒙古要求:在嘎查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全部使用基本藥物,基本藥物由蘇木鄉鎮衛生院負責供應。
同時,內蒙古將符合條件的嘎查村衛生室,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管理,並將嘎查村衛生室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和使用的基本藥物,納入新農合支付範圍,支付比例不低於在蘇木鄉鎮衛生院就醫的比例。今年底前,內蒙古70%的嘎查村衛生室,將實行按人頭支付、總額預付等支付方式,引導鄉村醫生和嘎查村衛生室轉變服務行爲,提高服務質量。
內蒙古明確規定: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和新農合門診統籌的嘎查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標準爲每人次3元(包括掛號費、診查費、藥事服務費、肌肉注射費、注射器、靜脈輸液費、輸液器、佔牀費),全部由新農合基金報銷。政府對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的嘎查村衛生室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藥品零差率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爲每1000個農牧業戶籍人口,每年補助嘎查村衛生室8000元。
綜合考慮服務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條件等因素,內蒙古合理規劃嘎查村衛生室設置,原則上每個嘎查村設置1所嘎查村衛生室,並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城區內和蘇木鄉鎮衛生院所在地的嘎查村,原則上不設嘎查村衛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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