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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世遺
12月13日,山西省紀委監察廳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檢查結果。此次“回頭看”共查實頂風違紀的黨政機關幹部46人,其中鄉科級以上領導幹部13人,包括2名縣處級幹部,而且處理處分全部到位。他們分別是:大同市新榮區原副區長田某、太原市婁煩縣科技局原黨支部書記劉某、大同市廣靈縣菸草專賣局(營銷部)原局長(主任)和原副局長馬某和葛某、大同市靈丘縣工商聯原副主席劉某、國家統計局陽高調查隊原黨支部書記馮某、晉中市左權縣教育科技局原副局長郝某、晉城市城區法院執行局原副局長閆某、運城市新絳縣水利局副局長光某共9人,因工作時間在茶館、洗浴場所、健身娛樂館、歌廳休閒或打麻將,分別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職或建議免職;太原市萬柏林區商務局原黨委書記劉某因工作時間在洗浴場所洗浴,被撤銷黨內職務;太原市尖草坪區工商分局黨組原副書記、原副局長李某因工作時間在某洗浴部打麻將,被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長治市平順縣陽高鄉原黨委書記、鄉長張某因工作時間在某酒店桑拿部洗浴被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並依法罷免其縣人大代表資格;晉城高平市交警大隊宣教科原科長賈某因工作時間在某足療店足療,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行政撤職。(人民網)
這條新聞讓人看到,雖然山西省紀委對這些違規違紀黨政機關幹部進行了處理,讓人拍手叫好,但是,透過這一處理結果,人們不禁要問,山西官員爲何要到茶館、洗浴場所、健身娛樂館、歌廳休閒或麻將館裏“辦公”?其真正原因又是什麼?
事實上,瞭解茶館、洗浴場所、健身娛樂館、歌廳休閒或麻將館經營之道的國人都清楚,在這些場所消費的人,明的是來休閒的,但實際上是來找小姐取樂的,與“失足女”合歡的。就是說到娛樂場所消費的官員,要麼是老闆“請嫖”,要麼是公款“請嫖”,反正他們自己是不會出錢的。所以,有這麼好事的,官員咋不愛到娛樂場所與失足女“合署辦公”呢?
同樣,從這些被處理官員的職務也可以看出端倪,就是說他們都是些有權有勢的人。比如大同市新榮區原副區長田某,雖然報道中沒說他是分管什麼的,但作爲副區長,都是有自己分管的領地的。在他的“一畝三分”地裏,他是有權處分權限內的“財和物”的。這樣,一些與其分管相關的“經理”、“老闆”,爲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自然就會請他到娛樂場所與失足女“合署辦公”了。再比如:晉城市城區法院執行局原副局長閆某。他雖是名基層法官,但他知道,他是法的執行者,具有執法權。所以,他熟諳吃了被告吃原告的潛規則。因此,對這樣的法官來說,其判決的結果就是以禮多、禮少的標準來得出的。就是說,被告送的禮多禮重,被告的官司就能勝。否則,原告就有理,敗訴者是被告。可以想象,在把女人異化成“禮物”的當前,還有什麼比“女人”更重,更特殊的禮物呢?試想,大法官黃鬆有都好買處、嫖幼,難道基層小法官就不好與“失足女”合歡嗎?不難理解,如果基層法官不去效仿大法官的“愛好”,那麼,一日重似一日的司法腐敗又當作如何的解釋呢?(文/金世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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