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從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獲悉,爲充分利用熱能,實現地熱資源可持續利用,天津市近日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地熱回灌工作的通知》,規定地熱探礦權人、採礦權人承擔回灌開採義務。
按照地熱資源規劃,“十二五”期間本市將對早期形成的地熱開採單井完成補建18眼地熱回灌井的目標,並根據實施情況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在限制開採區,經批准有回灌能力的採礦權人應承擔周邊地熱開採單井的回灌義務。(通訊員 吳梅 李波 首席記者 邵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