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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諜戰劇《潛伏》中飾演保密局檔案股股長“盛鄉”的演員吉思光,近日被黑龍江齊齊哈爾市警方發現是1998年結夥襲警搶槍的逃犯,已潛逃13年。吉思光曾參演30多部電視劇,並有多家媒體對他進行過採訪。12月7日,吉思光被抓捕歸案。(據12月14日《廣州日報》報道)
最近,有一個長期低調生存的羣體——逃犯,突然“高調”起來,有的上電視臺徵婚,有的報考公務員,有的被增補爲人大代表,還有的因質疑曹操墓真實性成爲媒體爭相採訪的“專家”,現在他們中又出現了當紅影視劇演員。
說逃犯羣體突然“高調”起來,其實不然,這“高調”也是沒辦法——公安部正在全國範圍開展的“清網行動”,把他們從潛水狀態一下拉上了岸。坦率地說,公安部搞“清網行動”,真是辦了件大實事,行動開展以來,各地捷報頻傳,一個個潛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更有9000人自首,可謂碩果累累。
在高興之餘,人們不免要問如果沒有這場大範圍的清網行動,這麼多逃犯還要逃多久?在清網行動前的數年乃至十幾年中,逃犯都成公衆人物了,頻頻在電視、新聞媒體上露臉。不明真相的羣衆被矇騙,看他們羣魔亂舞也就罷了,我們的警察同志在看什麼、該看什麼?
“清網行動”確實需要,但這麼多逃犯“潛伏”成名人才被繩之以法,值得我們深思。必須看到,當前,中國社會處於急劇工業化和城鎮化階段,面臨空前規模的人口大流動,加上科技進步帶來犯罪手段和方式的不斷變化,給公安部門破案工作造成了許多現實難題。
面對新挑戰,如果公安部門仍然按部就班行事,肯定滿足不了現實破案的需要,致使積案越來越多,逃犯多年逍遙法外。“清網行動”畢竟有落幕之時,要想避免逃犯小魚變大魚,就必須多“打漁”。長久之計,在於建立對內落實責任、對外強化異地協作的警務機制,在於確立辦案地與逃犯原籍地公安機關承擔“共同責任”的警務體制,在於形成注重發動人民羣衆參與破案的社會氛圍,真正形成“全國追逃、全警追逃、全民追逃”的恢恢天網,纔不至於形成漏網之魚。(文/王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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