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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2月14日電(記者鮑丹)國家安監總局近日通報江西新山煤礦“11·29”較大運輸事故情況,初步查明違規操作導致了此次煤礦井下運輸事故。
11月29日,江西省新餘市孔目江生態經濟開發區歐裏鎮新山煤礦發生一起運輸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重傷。
該礦爲私營企業、技改擴能礦井,生產能力由3萬噸/年提升爲6萬噸/年。礦井爲斜井開拓,有主、風井2個井筒,礦井採用MF1.1—6型翻鬥式礦車運輸。目前正在進行新立井和原主斜井系統內的下山施工技改工程。
初步查明,29日8時10分左右在井口等候下井的早班6名工人和1名帶班副礦長私自將2輛空礦車和1輛裝滿坑木的料車推到斜井口,連接好串車、掛好老鉤後登上前面2輛空礦車,在指揮絞車司機開車後的瞬間,該2輛乘人礦車發生了跑車事故。目前事故正在調查之中。
爲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安監總局要求煤礦切實加強井下運輸管理工作。嚴禁採用非專用人車運輸井下作業人員;傾斜井巷提升時,要嚴格遵守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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