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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頑皮學生趁老師不在,用彈珠玩具槍打中一同學的右眼,致後者受傷入院。經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調解,幾方當事人最終自願達成協議,由學生監護人和校方共同對傷者進行賠償。
去年夏天,本市大港某中學一班級在上第四節語文課時,任課老師因故離開教室。趁此“機會”,班上的學生趙小艋拿出彈珠玩具槍,將另一同學馬海濤右眼擊傷。後者先往大港醫院就診,後又轉往天津眼科醫院就診。經醫生診斷,其右眼球挫傷,視力僅爲0.02。幸好,經醫院的積極治療,馬海濤恢復得比較好,半個月後其傷眼視力已經回覆到1.0。
本案在一審過後,傷人的趙小艋和其監護人並不認同法院判決其應擔負的賠償比例。遂提起上訴,要求由校方承擔趙小艋醫藥費、交通費等總共4200餘元的損失。二審審理中,經市第二中級人民努力調解,當事幾方達成調解協議:傷人學生的監護人賠償傷者損失2868元,校方賠償傷者損失3297元。一起矛盾至此終於化干戈爲玉帛。(記者王學軍通訊員霞飛)
(文中人物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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