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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的男孩,因爲嗜好賭博,欠下高利貸無力償還。在對生活失去希望後,男孩不想自己的女朋友被別人佔有,於是在一個小旅館內將女友殘忍殺死。昨日,合肥市中院宣判,“明珠廣場小旅館命案”被告人張海波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張海波,男,1991年出生,合肥人,中專文化程度,無業。小娟是一名護士。2008年,張海波與小娟通過QQ聊天認識,並確定了戀愛關係。然而,張海波一直沉迷於賭博。2010年,由於家人不同意,小娟開始慢慢疏遠張海波,然而張海波卻一直糾纏不放。爲了讓小娟避開張海波,小娟的家人還讓小娟更換了手機號,並讓小娟同事搬到家中與小娟一起上下班。
沉迷賭博,張海波欠下了高利貸無力償還。2010年6月14日,張海波在家中寫了一封遺書,遺書上稱,自己覺得生活很累,對生活失去了希望,決定尋死,並稱自己最捨不得的人是小娟。
2011年6月16日上午7時許,張海波在小娟上班途中等到小娟,並將小娟帶至芙蓉路與金寨路交口附近的恆金賓館。在賓館裏,張海波先扼住小娟的頸部,後持彈簧刀捅刺小娟腹部、頸部,致小娟死亡。
作案後,張海波帶上彈簧刀及小娟的銀行卡等物品,將206室門反鎖後逃離現場。途中,張海波打電話告知其親屬及小娟的朋友殺人的事,隨後落網。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被告人張海波因對生活喪失信心,竟持刀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並致其死亡,其行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張海波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情節惡劣,應予嚴懲。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海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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