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晚報訊2009年,14歲的小明(化名)推倒同學致對方死亡,被送市未成年人勞動教養管理所勞教3年。2010年6月,小明因爲表現良好獲得所外試學的機會。
小明的管教民警胡明介紹,2009年5月,小明剛到未教所時很消極。管教民警到小明的家鄉瞭解,發現他在學校成績非常好,表現也不錯。回來後,管教民警找到小明談話,給他做心理輔導,慢慢地,小明變得開朗積極起來。重慶晚報見習記者張亦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