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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捷克議會衆議院朝、野聯手,以絕對多數票通過關於“全民直選總統”的議案。如果該議案經參議院批准通過,那麼,2013年2月開始的捷克下一任總統選舉,將不是由議會兩院議員“間接選舉”,而是由全體公民投票“直接選舉”產生了。
社民黨領袖索博特卡在衆院通過該決議後發表講話稱,12月14日對捷克來說是個“重要的日子”。他同時“建議”參議院的社民黨議員,表決該議案時再次予以支持。
“總統直選”的議案是由執政聯盟三黨提出的,在野的社民黨在議會表決時也投了贊成票,使該議案得到衆院200名議員中159票的支持。社民黨是捷克議會第一大黨,在參議院擁有多數席位。如果社民黨支持,該議案屆時獲參院批准幾無懸念。
從此間媒體的報道看,此議案能“順利通過”,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捷克有四個鄰國,除德國仍由“選舉人團”選舉總統外,奧地利、波蘭和斯洛伐克等三國都已實現總統“直選”;二是民意調查顯示,捷克多數民衆支持實行“總統直選”。也就是說,政治家的決定是外順乎潮流,內適應民意。
從“間接選舉”到“直接選舉”,按此間的民主標準衡量,算是一個“進步”,因爲“老百姓多了一項政治權利”,“民主擴大了”。不然怎麼說是個“重要的日子”呢?但是記者讀了各大網站在這條消息後的“跟帖”,並隨機詢問了一些當地民衆的看法後發現,很多人並不以爲然,有的還表示反對,認爲“沒有意義”,理由是:一捷克是“議會制民主”,總統沒有實權,而根據新通過的議案,總統的權限又被進一步縮小了;二是選舉時,候選人都忙於“競選”,國家政治有一段時間處於“癱瘓”狀態,老百姓的實際問題解決不了;最重要的是,選舉要浪費大量時間和金錢。在當前經濟困難的情況下,爲這樣的選舉“砸錢”沒有必要。
民主不是目的,解決不了問題的形式上的民主,又有什麼意義呢?這樣的民主再多,不僅不能給老百姓帶來更多實惠,反而勞民傷財,老百姓也未必歡迎。有些網民這樣留言。(記者夏茂盛)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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