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今後在山西省,公務員考錄組織體檢不得連續兩年選擇同一醫療機構,且體檢與複檢不得在同一醫療機構進行、不得由同一主檢醫生負責。
如遇有疑難問題,相關部門應組織專家會診,從而確保體檢結果的客觀公正。山西省公務員考錄工作將從嚴把“入口”關、嚴把體檢關、嚴把遞補關、暢通訴求渠道四個方面進行強化,防止“因人設崗”“蘿蔔招考” 、考錄歧視等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