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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中華文化遺產也是地方政府的基本使命,本應依據保護第一、開發第二的原則,而非一味誇大經濟目標,擅用濫用名勝古蹟資源實現經濟利益。
有人“圈佔”湖南長沙嶽麓山核心景區一塊風景如畫的山坳,辦起了供富人奢侈消費的“頂級會所”,在引起社會關注後,目前,該會所已被要求停業整改。
近年來,資本的手正悄然伸向那些美麗的歷史文化名勝古蹟,這些地方一般不僅有着優美的風景,更有着歷史文化的獨特印記,在這些地方設立獨享的空間,是一種爲滿足瞬間至尊虛榮的奢侈消費,在這些“私家廚房”“私家花園”中,富豪們一擲千金,公共資源在一些風景區成爲私有者的“人間天堂”。
雲南大理的洱海公園水域建成了別墅區,以莫愁湖爲代表的湖泊成了城市的“洗腳盆”和臨湖富豪的“私家花園”。杭州西湖岸線可謂是“黃金岸線”,但四十多家會所用會員制和高價門檻圈地獨享,成爲事實上的“私有化”。私人高級會所還建到了南京雨花臺。所謂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這些名勝古蹟也沒有被放過,捲進了資本逐利的滾滾紅塵中。
但是,名勝古蹟不僅僅是公共資源,屬於全體人民所有,它們還是承載着中國民族歷史記憶的一筆巨大精神財富,它們印記着滾滾不息的文化血脈。把這樣的公共財富隨意販賣私人,滿足他們的奢侈享樂,哪個時代的人、哪個單位、哪些人有這樣的權力和資格呢?
《國務院關於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早有規定,“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出讓或變相出讓風景名勝區資源及其景區土地,也不得在風景名勝區內設立各類開發區、度假區等。”但相關的開發屢禁不止,一些大小會所由於相對規模小,隱蔽性高,就更是到處開花,還有打着旅遊旗號變相做地產生意的項目進入。據說,目前公共景區維護費用緊缺,由於國內各大城市爲普惠民生,相繼推出風景名勝區、公園、博物館、紅色教育基地等免費或者低價參觀的政策,但一些地方公共財政對景區維護與保養的財政投入卻採取差額撥款措施,所以“景點變會所”或者以營利爲目的的經營現象自然應運而生。在此情景下,需要的是公共財政資金的足額投入。
從另一方面說,保護中華文化遺產也是地方政府的基本使命,本應依據保護第一、開發第二的原則,而非一味誇大經濟目標,擅用濫用名勝古蹟資源實現經濟利益,否則,造成的傷害將不僅僅是自然界和旅遊業的,而是對社會、民族和子孫後代整體利益的揹負,“景點變會所”應該深入普查,全面叫停,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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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特約評論員白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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