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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人民日報》報道民政部16日正式發佈《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開指引》。
《指引》對信息公開時限及方式作出規範。日常性捐助信息,應在信息公開主體收到捐贈後的15個工作日內公開捐贈款物接受信息;重大事件專項信息,應在收到捐贈後的72小時內公開捐贈款物接受信息,或按有關重大事件處置部門要求的時限和要求公開。對於銀行匯款等方式的捐款信息,應當在結賬後及時覈對和公開,不能滿足上述公開時限的應予以說明。
關於捐贈款物撥付和使用信息,應採取動態方式及時公開,一般應在捐贈款物撥付後一個月內向社會公開,並視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公開後續信息。項目運行週期大於半年的,信息公開間隔時間不應超過6個月。所有項目應當在項目結束後進行全面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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