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兩節”即將來臨,本市民政部門近日陸續開展的冬季送溫暖、年終一次性生活補助等困難羣衆救助活動在市民中引起極大反響。家住紅橋區的市民王先生致電本報,希望瞭解目前本市對各類困難羣衆的相應救助政策,記者爲此採訪了民政部門,對本市低保、特困救助、城鄉分類救助、臨時救助,以及物價聯動補貼等系列救助政策進行解讀。
城鄉低保及特困救助標準
自2001年起《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頒佈以來,本市不斷提高各項社會救助標準。目前,天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爲每人每月48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爲每人每月280元。城市特困救助範圍爲家庭月人均收入481元至624元,救助標準爲每戶每月144元;農村特困救助範圍爲家庭月人均收入281元至364元,救助標準爲每戶每月84元。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爲每人每年5060元。
申請城鄉特困救助,除家庭月人均收入需符合標準外,還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一)家庭成員中有一級或二級殘疾人的家庭;(二)家庭成員中有患天津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規定的大病或門診特殊病的家庭;(三)子女在學(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大學)的單親家庭;(四)其他由區(縣)民政、財政部門共同認定的特殊困難家庭。
困難羣體實施分類救助
本市按照城鄉困難人員致貧原因、身體狀況、勞動能力、困難程度和自救能力的具體情況,實施分類救助。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員,按照市人力社保等部門制定的有關鼓勵就業政策,實施就業援助。對重病重殘、單親等家庭予以重點照顧,對低保對象中的老年人、孤兒、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等提高救助標準。
如:對有視力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一級和二級人員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準的100%扣除;對喪偶單親且子女在學(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大學)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準的150%扣除;對父母離異且子女在學(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大學)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準的100%扣除。抵扣後的剩餘收入按照家庭人數計算家庭人均收入,實行差額救助。享受低保待遇且處於義務教育階段的在校學生,在享受原差額救助的基礎上,按高於城市低保標準或農村低保標準10%核發;享受低保待遇的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享受原差額救助的基礎上,按高於城市低保標準或農村低保標準的10%核發。
暫時生活困難有臨時救助
目前,本市人均月收入不足城鄉低保標準200%的低收入困難家庭、各區(縣)民政、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殊困難家庭,因各種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可申請享受臨時救助。
臨時救助主要針對以下幾種情況:
1.患重大疾病導致生活困難,在享受醫療保險及各項社會幫扶之後,仍然難以維持家庭基本生活的;
2.自然災害或突發性事件導致生活出現特殊困難的家庭;
3.城市“三無”對象和農村五保對象的醫療費用經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報銷及各項社會幫扶之後,個人自付部分仍有困難的;
4.對刑釋解教、社區矯正、戒毒以及需要照顧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而無法就業的人員,家庭生活困難的,可先給予三個月的臨時救助,同時提供公共就業服務,非本人原因無法就業,符合條件的納入低保範圍;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家庭。
價格上漲可領取生活補貼
從今年10月份起,本市進一步完善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羣衆生活補助聯動機制。完善後的價補聯動機制,以“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作爲聯動依據,月度同比累計漲幅達到或超過2%時,啓動價補聯動機制,發放補助;價格漲幅低於2%的月份,停發補助。補助標準爲:價格漲幅在2%至14%之間共設6個檔次,最低檔價格漲幅2%(含)-4%(不含)時,每人每月補助30元,之上每個檔次補助增加15元;農村保障對象的價格補助標準,按照上述標準與農村低保和城市低保的比例關係確定,今年設定爲城市補助標準的60%。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價格補助由人力社保部門負責,按照失業保險金渠道進行發放;其他補助人員的補助由民政部門負責,隨相關補助發放一併進行。低保戶、特困戶、低收入戶與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交叉人員,由民政部門發放補助,人力社保部門不再重複發放。本報記者李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