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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隨着兩節的臨近,旅遊市場日漸火爆,不少市民紛紛前往旅行社進行諮詢,在報名參團時,也有人不少人遭遇了報名某條線路要多交幾百元的額外費用,這就是旅遊業俗稱的“兒童費”和“老年費”。對此,旅遊質監部門提醒消費者,如果在旅遊中遇到上述問題,遊客應注意保留相關證據進行維權。
案例一:網友“時君竹”向北方網反映,他和幾位老年朋友到本市某旅行社報名參加新馬泰旅遊時,被告知除正常費用外,每人還要額外多交400元。
案例二:一位80後的青年人,在本市某旅行社參團港澳遊,當工作人員得知該青年是80後時,也提出了要多交400元費用的要求。
據悉,以前旅遊行業的“兒童費”和“老年費”,主要是考慮遊客是否有消費能力,普遍以年齡爲劃分,比如老年人以是否退休爲劃分,兒童以24歲以下,無獨立經濟能力爲標準,而現在這種劃分標準有擴大的趨勢,一些旅行社將有着住房、養育子女壓力的80後羣體,也劃歸了需要多交費用的行列,甚至一些旅行社會詳細詢問遊客的職業等,以確定是否有消費能力,是否要收取額外的費用。
對此,天津市旅遊質監部門表示,根據《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同一旅遊團隊中,旅行社不得因年齡或者職業上的差異,提出與其他旅遊者不同的合同事項(旅遊者主動要求的附加服務除外)。在簽訂旅遊合同時,遊客除繳納正常團費外,可拒交額外費用,已交的則要旅行社開具發票或收據,或在合同上註明,保留相關證據向旅遊質監管理部門投訴。(記者霍豔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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