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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晚造成酒泉市肅州區委副書記等5人身亡的起重機傾覆事故原因近日終於查明。事故被認定爲一起由作業人員違章操作引發的較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5家責任單位和11名責任人受到處理。目前傷者已治癒出院。
酒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殷正祿表示,經調查認定,“10·10”起重機傷害事故是一起發生在作業場所、作業期間,由作業人員違章操作引發的較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事故發生時,起重機路基板傾斜度超標,導致吊臂傾斜,在起吊過程中產生側向屈曲變形。在累積損傷的情況下,當迴轉操作時,受迴轉慣性載荷影響,瞬間側向載荷超出了起重機主要受力構件的強度極限,吊臂根部斷裂,造成起重機傾覆。
殷正祿稱,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現場安全管理不規範、安全管理不嚴格等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據瞭解,甘肅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決定給予甘肅龍寶風電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涉案單位相應的行政處罰;12名涉案人員中一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責任;其餘11人分別受到行政處罰、撤銷相關安全資質或交由所在單位依規處理。
10月10日22時35分,位於甘肅酒泉市的華銳風電科技(甘肅)有限公司場區內發生起重機傾覆事故,造成包括酒泉市肅州區委副書記、酒泉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於永東在內的5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傷者經過治療已傷愈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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