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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12月23日專電記者23日從山西運城市政府瞭解到,該市紀委日前查處6起黨員幹部借婚喪喜慶等事宜大操大辦典型案件,7名黨員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運城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運城市加大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力度,制定下發了《制止黨員幹部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和藉機斂財行爲的規定(試行)》。但是,仍有少數黨員幹部無視規定,頂風違紀,借婚喪事宜特別是上樑、搬家、給孩子過生日等喜慶事宜大操大辦,甚至收錢斂財,在社會上造成極爲惡劣的影響。
例如,運城市棉麻分公司經理王建恆在12月6日爲孫子過滿月大操大辦,通知市棉麻分公司和下屬單位幹部員工參加宴請,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10400元;運城市鹽湖區運管所一中隊隊長嚴寅傑爲兒子過12歲生日大操大辦,社會反響強烈。
運城市紀委通報稱,王建恆、嚴寅傑等人身爲黨員幹部,借給子女過生日、喬遷新居等喜慶事宜大操大辦,甚至收錢斂財,其行爲已嚴重違反《廉政準則》和廉潔自律相關規定,既敗壞了黨風政風,也帶壞了社會風氣,給予王建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嚴寅傑行政記過處分,並調整其工作崗位。
運城市紀委要求,黨員幹部要嚴格執行婚喪事宜申報制度,尤其是辦理婚喪事宜,務必按規定進行申報,主動接受組織監督,並認真履行承諾,自覺依規辦事,決不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決不分批次、多地點、超規模宴請,決不使用公款、公物和動用公務用車,決不以任何方式通知管理和服務對象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人員參加,決不在辦理生日、喬遷、升學等婚喪之外的其他喜慶事宜時,通知非親屬人員參加。社會各界和廣大幹部羣衆要強化監督意識,對違反規定大操大辦的國家公職人員特別是黨員幹部,一旦發現,積極舉報。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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