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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結婚之後,丈夫便多次對妻子進行毆打。而今年的一次酒後,他更是大打出手,將妻子打致骨折。近日,這名“暴力丈夫”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家住河西區的趙某和陳某系夫妻關係。自2004年結婚以來,趙某多次對陳某進行毆打、辱罵。今年6月24日19時許,酒後的趙某回到河西區藝林路的家中,因瑣事持酒瓶、酒杯等物再次對妻子進行毆打,致陳頭部及肢體多處受傷。經醫院診斷,陳某左前臂皮膚軟組織損傷,左尺骨遠端骨折,左腕部軟組織裂傷,身上多處淤青、傷口。經法醫鑑定,陳某的肢體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傷,頭部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微傷。
法院在審理本案中認爲,趙某對妻子的暴行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遂依法對其作出上述判決。(記者王學軍通訊員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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