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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背景
一本研究農民犯罪的新著《經濟利益與中國農民犯罪原因研究》,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該書已收入《中國社會科學博士論文文庫》,衆多學者對書中理論成果給予高度評價。這本11月出版的書,現在互聯網上的點擊已經超過50萬條鏈接。
12月23日,《法制日報》記者就此與本書作者、陝西省公安廳副廳長陳裏展開了一番對話。
法制日報記者臺建林
記者:您在書中用壓力—反應模式研究農民犯罪。壓力—反應模式是個什麼模式?
陳裏:壓力—反應模式是生態經濟學中著名的模式,起初是歐洲研究生態環境惡化與環境保護問題的,生態環境的惡化,對人類的生存產生壓力,於是人類不得不做出反應,提出解決辦法。我覺得這種模式和農民犯罪有很多相似之處,於是借鑑了這一理論。
研究的過程中,我採用壓力—反應模式作爲研究工具,並從社會學、心理學、管理學、經濟學等方面的理論和實踐層面,以全新的角度去研究農民犯罪的發生機理,全面剖析農民犯罪的經濟決策構成。特別是構建了農民犯罪的成本收益模型理論框架,而且在這個基礎上提出了比較有效的防範農民犯罪的制度設計和政策設計。另外,在分析農民犯罪與整個社會利益關係的基礎上,提出了通過調整經濟利益關係來預防農民犯罪的基本思路,在此基礎上提出改善城鄉二元結構、阻斷經濟壓力來傳導的政策建議。
記者:爲何從經濟利益角度分析農民犯罪的成因?如何得出了經濟壓力是農民犯罪主要驅動力的這一判斷?
陳裏:從經濟利益角度分析農民犯罪的原因,有其科學的和客觀的依據。縱觀形形色色的農民犯罪的動機,歸納起來,絕大部分集中在一個“錢”字上。大量研究表明,就農民犯罪的目的看,由於我國農民的特殊性,現階段農民犯罪的類型主要是以獲得經濟利益爲目的的犯罪,如盜竊、搶劫、詐騙、販賣人口、財產糾紛導致的傷害,由維護經濟權益而引發的危害公共安全等。
1990年碩士畢業後,我分到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工作期間我接觸了很多形形色色的案件,由於我出身於農村,因此對農民觸犯刑法的案件特別關注。
我們國家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基礎還比較薄弱,農民收入比較低,農民教育比較落後。我們國家目前又處在現代化轉型期,我國農民犯罪案件從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2000年以後一直處於高位,陝西犯罪案件中罪犯身份爲農民的長期在83%至86%之間高位徘徊。這直接影響了農村的發展、和諧和穩定。
我研究發現,農民犯罪案件中,第一位是盜竊,第二位是搶劫、詐騙以及破壞公共安全,犯罪的原因很多,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來自於經濟的壓力,經濟壓力成爲農民犯罪的驅動力。
記者:如何利用本書中提到的壓力—反應模式有效預防和降低農民犯罪?
陳裏:預防農民犯罪關鍵在於阻斷犯罪的誘致鏈條。所以,預防農民犯罪的根本措施就是對導致農民犯罪的壓力源,即經濟壓力進行調試。利用社會主義的優越性進行綜合治理,調整經濟利益的關係,阻斷經濟壓力往下傳的鏈條,讓他的犯罪行爲終止。
記者:具體怎麼做纔好呢?
陳裏:遏制農民犯罪或者說農民工犯罪,主要是要實現城鄉一體化,縮小城鄉之間的差別,縮小收入的差別,使全國人民羣衆都享受到改革開放帶來的成果;採取有效措施讓廣大農民工融入城市,在養老、醫療等方面給予同等的社會待遇,讓他們形成主人翁意識,安心生產生活,和諧共處。本報西安12月23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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