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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瘦肉精”的一種禁令12月5日生效
據新華社電工業和信息化部23日發佈工信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公告,自12月5日起在我國境內禁止生產和銷售萊克多巴胺。
國家首席獸醫官于康震說,萊克多巴胺屬“瘦肉精”的一種。“瘦肉精”是β-腎上腺受體激動劑類化合物的俗稱,包括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十幾種物質。
上世紀80年代初,美國學者發現給動物飼餵鹽酸克倫特羅可以提高瘦肉率和飼料轉化率。由此,美國開始將其用於動物養殖,並逐漸推廣到其他國家。後發現其毒副作用較大,80年代末歐盟、美國先後公佈禁止使用。隨後,美國製藥企業研究出毒性小、代謝快的替代品萊克多巴胺,使用時只要嚴格掌握劑量、執行停藥期規定,幾乎不會在動物體內殘留。美國、加拿大等20多個國家先後批准將其用於生豬養殖。
上世紀90年代初,“瘦肉精”傳入我國,1998年廣東省高明市發生首例境內食用含鹽酸克倫特羅豬肺中毒事件。2002年,農業部等聯合發佈《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禁止使用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瘦肉精”類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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