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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慶
三年的寬帶網費到期了,我到聯通營業廳續費,打算再交三年期限的1380元。這種寬帶資費標準,是將網費“捆綁”了固話月租費的。也就是說,除了交網費,還要按月交固話月租費。我問營業員,能不能把固話去掉?因爲每人一部手機,固話已經用不着了,每月還交15元“月租費”,豈不冤枉。
營業員說,去掉也行,只是你得另外選擇一種“網費套餐”,贈送手機和每月300分鐘話費,手機也可以上網,有46元、55元、70元三種。也就是說,無論你選擇哪一種,每月必須消費其中一個數目的人民幣。如果不選擇,就還按原先寬帶捆綁固話的標準收費,每月平均33.8元。
最初聽得我頭都大了,最後才悟出點道道來:這就是說,無論新標準、舊標準,你想不被“捆綁”、單一繳費,那是根本不可能的。相形之下,如果電話打得少,還是月均33.8元的舊標準最爲經濟。除非你不上網,否則必須被“捆綁”;不用固話,也得繼續交“月租費”。
我明白了,我來營業廳,就是“自投羅網”的,被“捆綁”自然沒商量。只是與“天王蓋地虎”們所不同的,一個是交錢放人,一個是交錢買來“被捆綁”而已。你不想“被捆綁”,那就離網絡遠點,沒有人會去請你;而遠離了網絡,豈不等於不食人間煙火了嗎?那就識時務者爲俊傑,乖乖就範束手就擒吧。於是,稀裏糊塗中,我就被“捆綁”了,而且五花大綁結結實實動彈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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