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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英潮)年底將近,單位跳槽的職工明顯增多。今天上午,本市公積金管理人士藉助本專欄提示離職員工以及新員工瞭解公積金的有關政策,以便更好地保證自身的權益。
市民樂先生問:我已經與原來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單位一直沒有給繳納住房公積金,我應該怎樣向單位索取,需要哪些證明文件?
答:您可持本人身份證、勞動合同、工資單、社保繳存證明等材料到原單位所在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進行投訴。
市民葉先生問:我進入新公司需要把公積金從原單位轉到現在單位,如何辦理?
答:這項業務應由您原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員辦理,也可由您自己就近在全市各區縣公積金管理部辦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週六全天也受理業務。轉移業務需提供以下資料:《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本市轉移清冊》一式二份,並請您簽字,且加蓋原單位公章或財務章;轉移職工本人身份證及一份複印件。
市民肖先生問:我辭職後進入新單位上班,公積金個人賬戶狀態是“轉入未確認”,這種情況是需要我新單位確認還是本人需要提交什麼申請?
答:新單位爲您匯繳住房公積金後,您的賬戶狀態即可變爲正常。
此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人士還提示:新錄用和新調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當月工資。在錄用或調入年度內遇到全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統一調整時,繳存基數爲自錄用或調入之月起至調整時的月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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