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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龍生職員
DCCI互聯網數據中心日前發佈《中國寬帶用戶調查》顯示,中國絕大部分互聯網用戶在使用“假寬帶”。即網民使用的實際寬帶下載速率低於運營商提供的名義寬帶速率。而寬帶支出則是越南的3倍,韓國的29倍,中國香港的469倍。
費用高,網速慢,運行不穩定等等,其實還是網絡運營服務差的表面現象,更深層次的問題其實還有很多,有些甚至已超出商務權責範疇,而需要法律來予以規範。比如,網絡暢通保障的具體標準,因斷網給消費者造成損失如何認定與索賠,電信服務商通過推出新產品,讓老產品的性能價格比逐漸縮水,從而變相漲價……由於在技術上,接入商的解釋讓人一知半解;在維權上,寬帶服務不到位存在着取證難、證據保全難等特殊困難,所以明明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但是消費者也只能十分無奈地認倒黴。
當前,無論是消協,行政執法,還是法律訴訟,都因爲法規空白、技術手段等缺失,沒有很好的辦法來爲“寬帶是否夠寬”、“收費是否合理”、“服務是否標準”討個明確的說法。有網友希望電信行業儘快打破堅冰,引入競爭機制,讓消費者有多種選擇,這當然是比較理想的解決之道。但就目前環境來說,打破壟斷在短時間內還無法期待。那麼在現有條件之下,難道就沒有“小步推進”、尋求結構性解決的辦法嗎?比如說,網速與收費掛鉤,難道就不能通過技術來解決嗎?因爲在技術上解決了寬帶信息流量的監測問題,立法、執法、維權也就沒有多難了。
技術上不一定攻不下來的事,卻不一定有人真心想做。行政執法,一般是“民不舉,官不究”;司法訴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消協維權,本身又沒有執法權,更沒有對一個行業“常規取證”的職責。正是因爲大家都認爲沒有義務來做的事,立法機構就有必要考慮,是否通過立法或修法規定:寬帶接入商必須以合法、有效的技術手段,爲自己的網速提供具有原始說服力的記錄資料,作爲自己定價收費的依據,亦可作爲消費者投訴時“舉證倒置”之用;政府同樣有義務以公共服務者的角色主動牽頭,會同接入商、消協、技術專家等,推出一項客觀中立的行業法規,細化接入商的服務職責,明確消費者的投訴渠道和舉證方式等,不再讓消費者爲“明知受到侵害,卻又無法維權”而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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