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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22日起至2月6日
渝中區這些地方
可燃放煙花爆竹
重慶晨報訊(記者羅薛梅)從明年1月22日起至2月6日,渝中區部分區域可燃放煙花爆竹。昨日,渝中區發佈消息,公佈春節期間渝中區可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地點。
從1月22日起至2月6日,每天上午七點到第二天凌晨一點,渝中市民可到長江濱江路、嘉陵江濱江路,以及政府製作並設置“燃放標識”的場所,燃放煙花爆竹。
長江濱江路和嘉陵江濱江路沿線的加油、加氣站及周邊100米內,碼頭、船舶、市場、倉庫、重要設施20米內、文物保護單位50米內以及《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的禁放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此外,大坪、石油路、化龍橋地區除《條例》明確規定的禁止燃放區域外,其他區域、場所可以有限燃放。
渝中區其餘每個街道會有一個適合燃放煙花的集中點,具體地點要明年1月中旬左右才能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