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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組織形式與特點?
1)信託制
信託制特點:類似有限合夥,同樣享受免稅政策;但資金需要一步到位,使用效率低;涉及信託中間機構,增加了基金的運作成本。
2)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特點:投資人都是基金公司的股東,基金受《公司法》規範。在稅收上,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之外投資者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涉及雙重徵稅;投資收益可以留存繼續投資直至存續期滿。分股份公司制和有限責任公司制。全體投資人以其出資負有限責任。
3)有限合夥制
有限合夥制特點:由普通合夥人(GP)與有限合夥人(LP)共同組成有限合夥制基金企業,一般由普通合夥人發起設立,普通合夥人認繳少部分出資,而LP則認繳基金出資的絕大部分。GP對基金承擔無限責任,負責基金的投資、運營和管理,並每年提取基金總額的一定比例作爲基金管理費;LP以其出資承擔有限責任,不參與公司管理,分享合夥收益,同時享有知情權、諮詢權等。在稅收上,實行先分後稅的稅收政策,避免了雙重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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