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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工商微博公佈對達芬奇家居的行政處罰後不久,達芬奇“奮起”了:一連幾日在其官方微博上向工商部門“叫板”,明確表示不服行政處罰,並稱自己“從未造假”。達芬奇真的很“無辜”嗎?其辯解理由是否真的站得住腳?其“硬氣”到底從何而來?!記者進行了跟蹤調查。
23日,上海市工商局通過其官方微博“上海工商”表示,已向達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有關規定,對達芬奇經銷的“卡布麗緹”傢俱未配有中文說明書、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以及部分產品經檢測有部分指標不合格的行爲,決定沒收不合格的產品,並處133.42萬元罰款;對該公司所售產品的標籤籠統不規範行爲,責令改正;根據《廣告法》有關規定,對該公司網頁廣告宣傳上使用了“亞洲規模最大、檔次最高”等頂級化語言的不規範行爲,責令停止發佈、予以更正。
就在該微博發出不到4小時後,達芬奇官方微博“達芬奇家居”回覆稱,“達芬奇從未造假!達芬奇不服上海市工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將依法對該局提起行政訴訟,追究該局違法行政的法律責任。”
24日下午,達芬奇家居更是在其微博上發表公開聲明,對工商部門的行政處罰一一否定:央視此前報道屬於“虛假報道”;代理銷售的傢俱質量均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不接受工商的檢測結果;將依法對上海市工商局提出行政訴訟。
兩小時後,上海工商再發微博,重申在中國市場銷售進口傢俱,必須配有產品中文說明書,這是國家強制性標準;關於判定部分產品質量不合格,上海市工商局是依據國家法定的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鑑定結論做出;對於達芬奇家居不服行政處罰而提出的行政訴訟,工商部門將依法應訴。
當晚7點半,達芬奇家居微博表示,達芬奇無意迴避任何法律責任,但“任何人不得做自己的法官,上海工商剝奪了達芬奇複議的權利”。10分鐘後,上海工商微博迴應:“一個企業是否誠信,消費者自有公認;工商處罰是否正確,法院自有公斷。”
蔑視消費者,所以她“硬氣”
記者諮詢相關人士後得知,達芬奇在微博上的自辯顯得有些無力,其“硬氣”正是蔑視消費者個體維權弱勢的一種囂張反應。
混淆概念
辯解一:工商處罰證明央視有關“產地造假”的報道是虛假報道?
對此,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院長吳弘表示,工商部門是對達芬奇在流通環節的問題進行調查並予以處罰的,達芬奇故意混淆概念,導致社會消費者產生了一些誤解。
出爾反爾
辯解二:工商檢測採用推薦性標準,行政處罰缺乏依據?
參與檢測的工作人員說,檢測所依據的《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是我國木傢俱行業現有唯一的國家標準,儘管是推薦性的,但其中含有很多強制性要求,包括甲醛釋放量等指標;檢測之前達芬奇也表示同意遵照這一標準進行檢測。
在達芬奇此前提供的整改報告中也表示,“本公司願意就達芬奇經營行爲中的不規範之處,接受上海工商局依法做出的行政處罰”而從現在其態度來看,達芬奇有“出爾反爾”之嫌。
代碼遊戲
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永鑫告訴記者,從消費者提供的銷售協議和發票等憑證來看,“達芬奇”傢俱的銷售協議和發票中不見商品名稱、品牌、材質、產地等要素,取而代之的只是一連串字母和數字組成的產品代碼,“個體消費者相對於商家而言,處於絕對的弱勢”。
上海傢俱行業協會祕書長徐關榮表示,上海工商部門會同行業協會早已推出了上海市傢俱買賣合同示範文本,根據文本要求,傢俱售賣應明確標識傢俱使用了何種材質木材、產地等信息。顯然,達芬奇並沒有採用這一示範合同。這樣的“代碼遊戲”和特定合同使得消費者維權出現了很大困難。
新聞延伸
應給“上帝”最起碼的尊重
網友們質疑,在處罰面前,爲什麼企業不能給消費者最起碼的尊重?
網友“晨建”的觀點得到了很多的贊同:既然達芬奇有權質疑工商的處罰,憑什麼消費者不能質疑達芬奇的誠意和質量?
不少網民質疑,100多萬罰得太少,“對其廣告亂宣傳,爲什麼不罰?”吳弘解釋道,上海工商局此次133萬的處罰標準,是根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工商局檢測的不合格產品7件,銷售金額在60萬左右,在法律範圍內是屬於從重處罰的;而達芬奇在網頁上進行誇大宣傳,並沒有產生任何廣告費用,根據我國廣告法規定難以做出罰款。
專家表示,消費者“用腳投票”是對不誠信企業最大的懲罰。今年以來,不少大牌企業都因誠信問題而陷入危機中。不同的是,這些企業選擇誠信對待消費者。例如味千拉麪就在聯交所網站上主動公開了工商局對其的行政處罰,並將嚴格監督門店,其股價也出現了回升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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