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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
本報重慶12月28日電記者徐偉通訊員樑婷趙甫今天上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周祖雲等18人涉黑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被告人周祖雲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強迫交易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等11項罪名,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4700萬元;被告人周治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被告人吳先明、盧四華、張宜強、周祖彬等1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9年至1年4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周祖雲及其組織成員通過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犯罪手段,相繼壟斷了重慶市南岸區上新街、銅元局、藍波樓等農貿市場的豬肉供應和銷售,又通過違法行爲大幅提高市場攤位租金。該組織非法收取“豬頭費”合計人民幣215萬餘元,獲取市場租金合計1714萬餘元,通過非法經營生豬屠宰業務營業收入達1億元。該組織又通過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用於高利轉貸,獲取非法利益200.9萬元。
周祖雲還與其他黑社會性質組織、領導者王天倫、陳勇、蔡學成(均已判刑)等人成立“豬肉聯盟”,對重慶主城區宰殺的豬副產品統一定價、統一收購、統一銷售,並禁止主城區以外的豬肉進入主城區各市場,導致重慶主城區豬肉價格大幅上漲,該聯盟從中獲利600萬餘元。此外,周祖雲及其組織成員在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中,致一人死亡,兩人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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