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北京12月28日訊記者姚芃網上訂購機票輸錯個人信息卻無法修改、機票日期英文標註令消費者看不懂錯過航班、不告知機票有效期使消費者的機票作廢、明知航班延誤卻不通知讓消費者行程“錯亂”……中消協今天發佈的2011年航空服務消費調查報告顯示,在航空服務久治不愈的諸多頑症中,最令消費者不滿意的是航班延誤及延誤後續服務。
調查顯示,僅有48.6%的消費者在購買不可籤轉機票時得到了告知或明示,同時有高達69.3%的消費者對“可籤轉機票的有效期爲1年”這一政策毫不知情;遇到航班延誤的消費者中僅有3.2%是前往機場前就被告知航班延誤或取消。由此不但給消費者的出行帶來不便,還造成消費者重新購票發生差價、預定酒店發生房費、旅行計劃變動影響行程等一些直接損失,而這些直接損失成爲消費者維權的難點。
這項報告顯示,對消費者網上購票誤輸的個人信息,有的要求消費者進入投訴處理流程纔給改,有的要收費後纔給改,令消費者十分困惑。調查中,消費者質疑退票費,認爲在不影響機票二次售出的情況下,應降低或免除退票費。
調查顯示,有82.3%的消費者在行李丟失或損壞後未得到賠償,而在未得到賠償的消費者中,有9.4%的消費者是由於賠償標準低而未得到賠償,有21.4%的消費者是由於航空公司否認有責任而未得到賠償,另有高達69.2%的消費者是主動放棄索賠的。這些數據充分顯示,一方面由於行李賠償標準低,另一方面由於繁瑣的賠償手續導致消費者難以維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