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順德陳村暴力襲警案昨公開宣判
本報順德訊(記者肖穎通訊員楊虹)昨日,順德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7·23陳村暴力襲警”系列案件(詳見本報7月24日A2版)。羅某文等26名被告被順德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最高八年零兩個月,最低一年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6名被告因罪責相對較輕,被判處緩刑。
經法院審理,爲爭奪陳村鎮黃家圍地塊,陳村鎮紺現村二龍股份社理事羅某文、吳某原等人商量脅迫土地承包經營戶杜某退還土地,遭拒後叫來村民強挖魚塘,致養殖魚流失。部分村民圍困執行公務的3名民警,將執勤麪包車推翻,把民警捆綁在車底盤下,將汽油淋、擦到3人身上,再點燃裝滿汽油的瓶子扔到民警面前,引起汽油燃燒。消防人員及公安民警見此即衝向現場將火撲滅,並上前解救被困民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