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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河南省夏邑縣人民法院自推出“執行案件司法公開監督卡”制度以來,截至2011年12月底共回收監督卡519張。此舉將執行法官在執行案件過程中的行爲置於更有力的監督之下,增加了執行案件的透明度。
針對執行案件能否真正公開事關案件質量和當事人滿意的問題,該院製作了“執行案件司法公開監督卡”,在立案時向當事人發放,並當場簽收。監督卡隨執行案件走全程,當事人對執行法官辦理案件的情況和法院執行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結案時由當事人在監督表上就立案公開、執行公開、聽證公開、文書公開、處置公開、錢款公開等方面內容填寫意見,結案時由承辦人回收作爲考覈幹部和部門工作的重要依據。當事人如果對於案件辦理不滿意可以直接持此卡進行投訴和舉報;如果案件結束後,監督卡沒有回收,或者填寫不完整,監察部門要求承辦人說明理由。
(徐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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