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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2年1月1日起,16項公務消費不得現金結算。據悉,2012年年底前,所有基層預算單位要全部實行公務卡支付制度。
近日,財政部下發通知,決定在中央預算單位全面實施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從2012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支付公務接待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差旅費、會議費等16項費用時,必須使用公務卡。
財政部通知要求,所有實行公務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預算單位,都應嚴格執行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凡目錄規定的公務支出項目,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原使用轉賬方式結算的,可繼續使用轉賬方式。
公務卡是指中央財政預算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的、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的信用卡。使用公務卡結算,工作人員不用預借現金,直接持卡消費,並取得發票及刷卡憑證,回到單位再向財務申請報銷,單位財務審覈無誤後將報銷款項直接劃入該工作人員公務卡賬戶中。整個過程可以概括爲“銀行授信額度,個人持卡支付,單位報銷還款,財政實施監控”。
財政部通知還規定了4種情形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在縣級以下(不包括縣級)地區發生的公務支出;在縣級及縣級以上地區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單筆消費在200元以下的公務支出;按規定支付給個人的支出;簽證費、快遞費、過橋過路費、出租車費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現金結算的支出。
相對於現金結算的不透明、難監管,公務卡能否遏制公務消費腐敗?對此,網友熱議不斷。
網友“映空殘雪”表示,財政部的新決定減少了官員尋租的機會,也有助於最後的審計,“這個給力”。
網友“一介布衣”則認爲公務員刷卡消費無法堵塞“虛列開支多報賬”的漏洞。“因爲公務卡刷卡屬於‘準現金’交易,只需經營者的簡單配合,就能鑽空子,例如,將超過真實消費部分當場以現金返還,或故意多消費、多刷卡,然後回單位據報銷,等單位財務部門將款項支付給對方後,再到相關單位拿回扣。”
廣州大學商學院教授張仁壽認爲,公務卡爲支出、報銷提供了方便,提高了效率,更重要的是起到一定的監督作用,“一定額度上的大宗消費必須刷公務卡,資金來龍去脈一清二楚,有據可查,可以審計監督”。
同時,財政部也指出,從2007年國內開始推行使用公務卡以來,雖然“對減少預算單位現金支付結算、規範公務支出的政策效應逐步顯現”,但在公務卡推行過程中,存在使用範圍偏窄、使用率不高的問題,“有卡不用”現象普遍。
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沈梅紅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爲,公務卡使用率不高的原因有三:一些單位長期形成的概念比較根深蒂固,習慣原來的公務消費的形式和方法;在客觀上,公務卡改革還需要像POS機的佈局、系統等金融部門的配合;目前還沒有實行強制結算目錄。沈梅紅透露,廣東下一步將會參照財政部對中央預算單位的做法,研究制定推進省級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
對於如何從根本上遏制公務消費腐敗,有觀點認爲,“唯有公開財政預算才能治標治本”。
對此,張仁壽認爲,“現在財政監督主要是人大、中介機構和羣衆監督,但人大監督容易流於形式,羣衆有時候連預算報表都看不懂,無法窺探內部細節”,應該進一步進行公共財政體制改革,財政部門自身也要建立績效監督制度。
本報廣州12月3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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