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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謝文君報道全省各級法院2011年解決了大批長期難以執結案件,實際執結率同比上升6.6個百分點,執結標的額同比增加28.2億元,有13個基層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稱號。這是法院系統認真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法院民事執行工作的決議》要求所取得的成效。
“執行難”是當前社會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也是人民羣衆比較關注的、事關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2011年,省人大常委會對作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法院民事執行工作的決議》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調研,聽取和審議了省法院貫徹落實決議情況的報告。省法院認真貫徹常委會審議意見,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執行工作的相關制度和機制,與各執行聯動機制成員單位形成執行合力,推動全省各級法院針對執行難點強化執行工作力度、創新執行工作方式,相繼開展了反規避執行、涉黨政機關等特殊主體爲被執行人案件清理、委託執行積案清理等專項活動,執行工作質量和效率有了新提高。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從總體上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使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確保法律有效實施的工作更爲突出、更爲緊迫。爲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常委會及時作出了關於加強“六五”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推動“五五”普法與“六五”普法順利銜接,爲我省紮實開展新一輪法制宣傳教育提供了保障。
只是及時行使決定權還不夠,常委會還將加強長期跟蹤監督。在連續兩年跟蹤監督的基礎上,2011年,常委會再次責成相關專門委員會,就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決議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專題調研,針對檢察機關在訴訟監督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薄弱環節提出了改進建議,推動檢察機關在偵查、審判、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等各個環節全面加大監督力度,各類訴訟監督立案同比進一步上升,有效地解決了司法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維護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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