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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2月31日訊記者黃曉芳報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今天宣佈,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新疆跨越式發展,支持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建設有關文件精神,將出臺實施電氣運價優惠、加大收費減免力度、加強價格調控監管等3方面價格政策支持新疆發展。
根據發展改革委公佈的《關於運用價格槓桿促進新疆跨越式發展的若干意見》,將提高新疆電力發展能力,降低用電價格水平;對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實行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穩步推進新疆城鄉用電同價,減輕農戶電費負擔。
意見要求,將積極穩妥地推進新疆天然氣價格改革,從低安排天然氣門站價格,對部分承受能力較差的用戶給予適當優惠;加強價格監管。此外,《意見》強調將加強價格調控監管,穩定新疆重要商品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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