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1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五十二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1年12月31日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