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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胡新橋通訊員陳鬆戴欣2011年12月30日,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省長王國生與全省17個市州黨政主要負責人簽訂了2012年度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責任書7項要求中有5項內容涉及社會管理工作。
責任書要求,要完善社會管理體制機制,與經濟建設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實行目標管理;推進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場所等重點人羣社會管理項目建設;有效預防化解社會矛盾;加強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羣服務管理;在城市社區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村逐步實行社區化管理,夯實社會管理基層基礎;深化平安創建活動;重視和加強各級綜治委(辦)建設,調整職能,充實領導力量,增加機構人員編制。
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綜治委主任吳永文指出,各級各部門主要黨政領導要切實履行好“第一責任”,細化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責任書要求,加強檢查督辦,確保責任書各項任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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