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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警察工作幹得好不好,全由市民決定。2011年12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110”投訴中心揭牌,承諾羣衆通過八大渠道可以對公安工作進行監督,對民警進行投訴。市民監督將與民警的晉升、評優等掛鉤。
北京市公安局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110投訴中心將在原110報警平臺上建立,24小時受理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110”投訴,即時專人辦理。“按照警務督察條例,一般我們會在三天內給予回覆,案情複雜的時間可能會長一些。”該負責人說,辦復情況會及時與投訴市民溝通,直到市民滿意爲止。
今後,公安窗口部門、民警的工作成績好壞,就要由市民決定。該負責人解釋稱,根據這個工作目標建立了“投訴問責機制”,如果市民的投訴一經查實,所涉及的公安部門有關領導、民警將受到處分。一位工作多年的社區民警告訴記者,對於一線民警來說,更要注意執法中的一言一行,“甭管一年幹了多少好事,一旦被投訴成了,就什麼都白搭。”北京市公安局介紹,市民通過“110”投訴外,“平安北京”微博平臺也可接受市民投訴,目前市公安局共有八大渠道可以接受社會監督。(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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