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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杜慧)2011年12月30日9時許,石門警務站的牛建洲、劉佔軍、周佔永在街上巡邏時,一位市民將撿到的一個黑色揹包交給他們,揹包內有身份證、銀行卡、裝修票據等物品以及400餘元的現金,同時,還有兩張30日16時從石家莊開往安徽合肥的火車票。通過身份證,牛警官與失主尹先生取得了聯繫。
原來, 2011年12月29日晚,在石做裝修生意的合肥人尹先生與朋友聚會,因爲貪杯喝多了酒,他打車回家,在槐中路與新苑街交叉口附近下了車,又步行了一段小路,還未進家門,就發現隨身攜帶的揹包不見了,立即返回原路尋找,也未找到。他心中悔恨不已,“包內的兩張火車票,是我買給來石探親的父母的,包丟了,這可怎麼辦!”尹先生說,當時,他還通過電臺發佈一條尋包啓示,也沒有結果。沒想到,第二天上午,他就接到了牛建洲警官的電話。
看到包內物品分文未少,尹先生連聲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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