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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裴曉蘭)10歲女童小花(化名)在順義公園盪鞦韆時,鞦韆吊鉤突然脫落致其嚴重摔傷。她起訴順義公園管理處索賠醫療費等共計38萬餘元。近日,順義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花的家人稱,2010年10月3日下午,他們帶小花到順義公園玩,並花5元錢進入不限時的封閉娛樂場所。小花在盪鞦韆時,鞦韆鉤子突然脫落,使她從空中高處頭面部朝下重重地摔在地面上。經醫院搶救,小花被診斷爲鼻骨骨折,兩顆牙脫位,牙槽突骨骨折,牙齦裂傷。後陸續由門診複查、治療15次。經向專家瞭解,小花直接受傷的3顆牙齒及連帶旁邊的3顆牙齒,18週歲之前每年需要做兩次義齒護理,每顆牙每次費用約400元。18週歲以後需做3顆烤瓷牙齒,每顆費用約5000元。25週歲開始可以種植3顆牙,種植每顆牙齒費用約2萬元,每10年更換一次。
小花的家人認爲,順義公園管理處負有全部過錯,扣除管理處累計支付的1.1萬餘元后,管理處應再一次性賠償小花38.7萬餘元。
據悉,順義公園管理處得知被起訴後稱,他們前期已爲小花墊付了一些費用,對於補牙等費用,將來是否必然發生不能確定,即使會發生,也應該等實際發生後再談賠償問題,願意聽從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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