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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郭子斌)住在南開區南開二馬路紫光苑小區的居民反映,該小區內自行車存車處的承包者打着“爲居民服務”的旗號,擅自提高電動車存車的收費標準。
市民張先生前天下午到紫光苑小區看望親戚。當他將一輛電動車存放在該小區內的自行車存車處後,一名50來歲的男管理員告知他,白天在這裏存放電動車每次要交2元的存車費。張先生隨後撥打本報熱線電話對此價格表示質疑,認爲該存車處的收費高出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
昨天上午,記者前往該小區進行暗訪,記者將電動自行車存放在存車處時,確實被管理員收取了2元的存車費。當記者對此價格表示質疑時,管理員立即表示:“我的這個存車處收費就是每輛電動自行車2元,不願意交,就存別處去。”對此,紫光苑小區的一些居民向記者透露,該小區的存車處早就被個人承包了,起初承包者打着“爲居民提供充電服務”的旗號,擅自提高了電動自行車的存車費。到現在,即使是不充電的電動車也一律收2元。曾有居民在去年3、4月間就此事向相關部門進行過舉報,但是至今問題也未能解決。
昨天,記者將此事反映給物價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早在2009年10月,市物價局在《關於調整南開區非機動車存車收費標準的批覆》中明確規定,南開區臨時存放電動自行車收費標準是每輛車每次1元,夜間存車按上述標準加倍執行;電動自行車包月收費標準是每輛每月18元。市民如遇收費問題可向市物價局12358熱線電話或轄區非機動車存車管理總站舉報。
(獎張先生信息費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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