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幼兒園收費統一爲保育教育費、住宿費,嚴禁開辦實驗班、特色班等,代收代管費用要本着“家長自願”原則,更不得向家長收取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昨天,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下發《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要求幼兒園設立公示牆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對違反規定的,將不再核發收費許可證。《暫行辦法》自發布後30日起施行。
【要求】
收費項目及標準須公示
《暫行辦法》將入園收費統一爲保育教育費、住宿費,按月或按學期收取,幼兒園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家長自願,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佈”的原則,如果因故退園或轉園的應根據實際情況退還一定費用。
同時,《暫行辦法》提出了幼兒園收費審批的原則、程序,收費標準制定成本列支範圍等要求。幼兒園須以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招生簡章要寫明幼兒園性質、辦園條件、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
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向入園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掛鉤的費用,嚴禁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爲名向家長另行收費。
【措施】
違反規定將吊銷許可證
按照國家發改委的要求,各地需要制定實施細則,細化落實各項政策,同時加強對幼兒園的收費監督檢查,將幼兒園收費作爲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和每年開展的全國教育收費專項檢查重點內容之一。
加強對幼兒園收費許可證年審,對違反規定的,國家將不再核發收費許可證。如“12358”接到相關投訴舉報,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將根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查處。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孤兒和殘疾幼兒,幼兒園應酌情減免收取保育教育費,具體減免辦法由省級教育、價格和財政部門制定。
【專家說法】
整頓亂收費重點在監管
北京師範大學學前教育研究所教授馮曉霞表示,《暫行辦法》中提到的很多內容在之前的文件中都曾提過,包括不得收取贊助費、不能開辦興趣班等,有的幼兒園甚至把興趣班放入8小時正常在園時間內,亂收費可以說相當嚴重。有些問題至今沒有解決,根本在於監管不力。
她說,相信政府發文件的初衷是好的,但能否真的發揮作用,還在於監管。誰來監管?如何監管?如何處罰?這一系列問題都需要有更細化的、可操作性強的政策,要讓社會都知道違規的成本很高,亂收費的現象纔會杜絕。
【園方聲音】
公辦園現行收費標準低
北京一幼園長馮惠燕認爲,目前產生亂收費問題的根源有兩方面,一是國家制定的公辦園收費標準太低。她說,目前他們執行的是北京市1997年制定的標準,保育費、託補費、住宿費加起來才330元,加上伙食費也超不過1000元。改革後的公辦園收費只有900元再加伙食費,遠抵不上辦園成本。正是因爲成本太高,所以有的幼兒園纔會找名目收費以維持運轉。如果收費標準能提高到和現在相適應的水平,亂收費問題就會很好地得到控制,逐漸消失。另一方面就是辦園質量不均衡問題,國家在建設幼兒園時注重地理位置分配,如果再注重質量均衡,就不會有那麼多家長在爲孩子選擇幼兒園時捨近求遠了。
【記者調查】
公辦民辦園收費差異大
香河園街道中心幼兒園爲公辦園,目前該園一個月收費1100元,親子班一個月600元,有興趣班,在8小時之外,30元一節課,一個學期幾百元。
艾毅雙語幼兒園爲民辦園,該園收費爲7280元/月,按半年和一年交有相應的優惠。午餐每人每餐25元,校車670元至1340元/月,另外還有1000元的代收費,包括園服、被子、書包等。
【新聞背景】
幼兒教育基礎依舊比較薄弱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幼兒園特別是民辦園發展迅速,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幼兒教育資源供需的矛盾。但總體看,幼兒教育基礎還較薄弱,幼兒“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在一些地方比較突出。
有的地方幼兒園設立名目繁多的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一些幼兒園以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名義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費用;還有幼兒園以開設圍棋班、舞蹈班、繪畫班等各種興趣班名義,在規定的收費項目外變相強制向家長收費。
下一步,國家將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擴建一批安全、適用的幼兒園;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稅費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辦園。同時針對亂收費的突出問題,依法規範,減輕羣衆負擔。
在這樣的背景下,三部委出臺《暫行辦法》。
| ||